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2023-2024-1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课程重修范围
1.2020级本科学生2020-2021-1、2021-2022-1、2022-2023-1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;
2.2021级学生2021-2022-1、2022-2023-1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;
3.2022级学生2022-2023-1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。
二、相关安排
1.报名及时间安排
(1)2020级本科,2021级、2022级学生课程成绩合格但因出国等特殊原因需要重考,及时向所在学院提出重修申请,填写《课程重修申请表》,申请批准后由教学单位手动添加进重修报名名单;每学期申请不超过2门课程,重修成绩据实记载。
(2)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重修课程报名,每生每学期重修报名课程数不超过4门(信息技术与素养课程重修另作安排),报名流程见附件3。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:00--2023年6月2日下午16:00。
2.学习形式及考试安排
(1)跟班重修。课表时间无冲突的学生需跟班听课,并跟班参加课程考核。
(2)自学重修。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,可申请自学重修,填写《课程重修自学申请表》。自学重修者需完成课程相应的作业和实验等平时考核环节,获得平时成绩后,方可参加跟班课程考核,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核资格。
(3)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课程重修。仅限于本科第四学年、专科第三学年的学生,申请以上2种重修方式确有困难的、累计重修课程2门以内的,可在本科第四学年、专科第三学年学期的第一周填写《互联网学习平台课程重修申请表》,申请修读基于互联网学习平台课程进行重修学习和考核。
三、其他事项
重修课程报名期间如遇其他问题,可联系学校教务处学务科潘老师,联系电话:027-81979258。
教务处
2023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