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例会是研究和布署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,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形式。为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,建立科学、有效的管理机制,特制定此制度。
一、会议组织
1.例会由教务处组织。
2.例会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。
3.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安排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周三下午,遇有重要的紧急工作,可临时召开。
4.为突出教学中心地位,其它会议不得占用教学例会时间。
二、参加人员
1.一般由教务处正、副处长,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,教学质量监控部门负责人组成。
2.每次例会依据具体的会议内容确定参会的具体人员,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学校其他部门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参加。
三、会议内容
1.贯彻落实上级单位、 校党委、校领导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、决定和指示。
2.研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、教学计划和专业课程规划。
3.汇报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。
4.通报、交流教学情况,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。
5.协调教学部门的业务关系。
6.研究确定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教学改革 等教学基础建设工作。
7.发放教学工作有关文件和材料。
四、有关事宜
1.在召开教学例会前,各部门及教学单位将需提交的会议议题报教务处。
2.教务处将会议议题汇总后,报分管教学副校长。
3.教学例会按照会议议题进行。做到议主题、开短会,切实提高会议的效率。
4.教务处负责会议的考勤,并作好会议记录,年终做好总结。
5.及时写出会议纪要并归档。
6.教学部门抓紧落实教学例会布置的工作,相关部门负责协调。
7.教务处负责催办和检查。
五、附则
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