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8-11-09来源:本站

各学院:

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,切实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水平,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安排,学校决定于11月12日至22日(第10-11周)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活动。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各学院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

组长:各学院院长

成员:教学副院长、院长助理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

二、检查内容

1.日常教学运行及管理方面。教学任务落实与计划执行情况;调停代补课情况;教案和课程纲要编写及执行情况;结课档案归档情况;领导干部听课及巡课情况;教师听课及评课情况;学籍异动相关材料归档情况;2019届毕业生修业情况。

学院备查材料:调停代课补课情况统计表;教案和课程纲要;2017-2018-2学期结课档案;2018-2019-1期初补考归档情况;领导干部听课及巡课记录表;教师听课及评课记录表;学籍异动相关材料。

2.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:2018年教学改革创新计划工作方案所设项目的开展情况;学习通或网络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使用情况;试点专业人培修订情况;教研活动开展情况,包括教研活动计划及落实,要求有教研活动的内容、组织方式,特色主题活动等详细记载。

学院备查材料:2018年教学改革创新计划工作方案所设项目的开展情况(文字叙述或者佐证材料);教研室活动记录本。

3.实践教学方面:集中实践环节过程管理、成绩管理、档案管理情况;2018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实施情况;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、毕业论文(设计/创作)组织开展情况。

4.其它教学管理资料归档情况。

三、检查方式与工作安排

(一)检查方式

1.学院自查。学院成立检查小组,根据检查内容,制定详细的教学检查工作计划,可采取听课、召开教师座谈会、观摩等多种形式,全面客观地了解各教学环节。

2.学校巡查。学校将组织期中教学检查组深入各学院检查工作落实情况。

(二)工作安排

1.11月12日—16日:各学院围绕检查内容进行自查。各学院应及时制订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(方案),学院领导、教研室主任要深入教学一线,对上述检查内容逐项检查,检查课堂教学规范和教学效果,并有侧重地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,并填报附件 1、2、3。

2.11月20日—22日:学校巡查(具体安排见附表7)。

四、检查要求

1.各学院领导要认真抓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深入教学第一线,召开教师(含辅导员)、学生座谈会,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工作状况,了解教师对学院管理、教务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、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并填写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的记录表(附件 4、5),以及教师和学生座谈会问题反馈汇总表(附件6)。

2.各学院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。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进行整改,并于11月19日下午14:00前向教务处综合科(行政楼410)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附件(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)。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:自查内容及整改情况、本学期工作要点及亮点(或成效)、主要问题及困难、改进的措施和建议。

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教学工作,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,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、精心部署。通过检查,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,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。

附件1:期中教学检查教学档案自检表

附件2:期中教学检查教研情况统计表

附件3:2019届毕业生应修学分未达标学生修业情况汇总表

附件4: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记录表

附件5: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记录表

附件6:期中教学检查问题反馈汇总表

附件7:期中教学检查学院巡查安排表